换个角度看互金监管,这或是对超级大V的针对性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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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财政部和农业部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将启动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农业补贴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工作,将三项补贴资金重点补贴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同时,两部委将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进行改革试点。
眼下,两部委调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是务实之举,切中了农业生产补贴“苦乐不均”要害,值得称道。说实话,从2004年开始执行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确实脱离了农业生产现实,并产生不少弊端:
一是不管农民是否种田、种田多少,三项补贴“人人有份”,俨然成了农民一项“社会福利”,对种田大户和专业户严重不公。尤其一些种粮大户承包大面积土地之后,种粮补贴由原承包农民领取,使种粮大户无法享受三项农业补贴,难以抵挡农资价格上涨对种粮利润侵蚀。
二是不分重点、不加区别的“撒胡椒面”式三项农业补贴,并不能真正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随着农村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等“三农”问题出现,大量粮田抛荒现象无法遏制,很多农民“洗脚上岸”,成了只领补贴、不种粮的“空饷户”,严重挫伤了种粮大户积极性。
三是三项农业补贴政策无助于我国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优势形成,无法改变“大农业、小市场”供需不对接生产格局,使农业生产无法走出“谷贱伤农、谷贵伤民”怪圈;同时加剧了农业生产资源浪费,破坏了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对农业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显然,再继续执行原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不仅不合时宜,且还会扼杀种粮生机,使中国粮食生产滑向更危险边缘。因为我国粮食虽实现连续11年增长,但仍是个粮食不能完全自给国家,每年花费巨额外汇向其他国家进口几千万吨粮食,这对一个农业人口大国来说,既不符合国情,也带来不安全隐患。基于这些考量,两部委适时调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具有非常重大现实意义:
首先,可改变农业三项补贴“撒胡椒面”和“福利化”格局,使种粮专业户、大户能享受承包耕地之外补贴支持,降低生产成本,调动种粮积极性,有利于推动中国农村种粮格局新变化,形成种粮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现谁多种粮就多拿补贴的良性补贴机制,形成支持粮食生产规模效应,为持续推进粮食稳定增长和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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